因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等问题,国元证券及相关责任人被监管警示

| 索 引 号 | | bm56000001/2025-00014117 | ਦੇ | 崇 | 行政监管措施;行政执法 | | --- | --- | --- | --- | --- | --- | | 发布机构 | | | 发文日期 | | 2025年12月05日 | | ਲ | 称 | 关于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杨少杰、刘民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 | | 文 | 름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5〕66号 | 主题词 | | | 北京商报讯(记者刘宇阳)12月5日,安徽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国元证券作为2025年度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的财务顾问,在接受委托出具财务顾问专业意见过程中,未对标的公司合肥中科君达视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 视界")收入确认跨期问题保持充分的职业审慎、未充分核查中科视界与部分经销类客户的交易实质,导致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不实记载。 杨少杰、刘民昊作为项目主办人,对以上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国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