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丛谈丨发挥“室组地企”协同优势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以专责监督为主干,优化"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 地"联合办案、"室组地校企巡"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具体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审批流程,促进"四 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实践中,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贵州分局纪委(以下简称分局 纪委)在上级纪检机构指导下,立足国有企业监督职责定位,积极融入贵州省纪委监委"室组地企"联动 体系,聚焦建筑领域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通过联合办案、队伍联训、廉洁共建 等方式,强化与属地纪委监委协同联动,着力护航企业健康发展、服务地方建设大局。 联合办案提质效。构建规范高效的协同办案体系,聚焦"管辖界定难、流程衔接堵"的基层办案难题,着 力从机制层面提升案件查办质效。规范问题线索移交,要求分局纪委对拟移交属地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 线索,必须做到与同级纪委监委协商管辖或指定管辖,既避免基层因办案权限不足导致程序"卡壳",又 减少跨区域管辖争议,确保案件从启动阶段就合规有序、方向清晰。加强审查调查流程联动协同,针对 移交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分局纪委与有管辖权的属地纪委监委联合组建审查调查组,以"清单 化"方式明确双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