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附属转让79.92%财产份额 涉资13.37亿元

发行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可优化集团的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周转效率,拓宽融资 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集团的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格隆汇12月18日丨新特能源(01799.HK)公告,为配合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之设立,于2025年12月18 日,合伙企业新疆风至新能源发电合伙企业(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转让协议已订立,据此内蒙古能源 (公司的非全资附属公司)将合伙企业之79.92%财产份额(对应认缴金额为人民币13.37亿元)转让予管理人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