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关于外资准入等事项

一、请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二、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及运营APP、小程序、公众号等产品情况,是否涉及收集和使用个人 信息,如有,请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 三、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请说明广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 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 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珀莱雅(603605)(603605.SH)补充说 明关于外资准入等事项。据港交所10月30日披露,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 请书,中金公司(601995)、瑞银集团为其联席保荐人。 证监会请珀莱雅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四、关于外资准入:(1)发行人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 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等,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进一步 全面梳理发行人所有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