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妆企业珀莱雅(603605.SH)A+H 四项事项待补充说明
览富财经网讯:1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最新一期《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本周国际司 共对19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对在今年10月30日,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书的珀莱雅化妆 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珀莱雅),证监会要求其需补充说明四项事项且需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 意见。 三、发行人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等,请说明广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是 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 四、关于外资准入:(1)发行人境内下属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影摄制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 营""网络文化经营""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等,请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合规性,并进 一步全面梳理发行人所有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 年版)》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相关领域;(2)除上述外,请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及所有境内下属公 司经营范围和实际业务经营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 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具体事项为: 一、请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是否涉及境外投资,是否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二、请说明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