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07亿,山东高速原董事长周勇被判无期
微信公众号"山东高法"消息,2025年12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政协第十三届 山东省委员会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副主任周勇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周勇无期徒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 分,继续追缴。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周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 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部分受贿系未遂,有立功表现,违法所得中个人实得部分已全部 追缴到案,认罪认罚,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周勇,1962年生,山东胶南人,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公司工程处负责人、副总工、副总 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高速公路集团总经理助理。2013年,他担任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副市 长。2015年6月,他任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总经理;2018年4月,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 经理;2019年4月,任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