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股权案二审改判:刑期罚金大减

该案件可追溯至2022年。时年8月,深交所对未名医药下发关注函称,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杭州强新以 约29亿元入资山东未名全资子公司厦门未名,获得厦门未名约34%的股份,该事项已于2022年5月18日 完成工商变更,根据协议,杭州强新将向厦门未名委派一名董事,要求公司就投资者投诉事项进行核 实。未名医药回复称未查询到相关记录。查阅工商备案材料后,未名医药发现,杭州强新取得厦门未名 34%股权的具体方式为新增其注册资本金,杭州强新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767.49万元。 2026.01.02 本文字数:2341,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第一财经 蔡真 第一财经获悉,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未名医药(ST未名,002581.SZ)股权纠纷案作出二审判 决。 根据判决书,被告人潘爱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李鹏飞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 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罗德顺犯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责令被告人潘爱华向未名生 物医药有限公司返还人民币1275万元;扣押在案的伪造印章、公文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