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注意!2026年治理大限,监事会即将集体“下岗”?| 青岛财税合规公司推荐

一份来自监管层的过渡期安排,正在悄然改写数千家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 2024年12月底,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公 告。这份文件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 就在新规过渡期即将结束之际,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金融监管局批复,自2025年12月31日起 不再设立监事会。这家城商行领先者的动作,或许预示着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01 制度变革 上市公司在过渡期面临多重实操挑战,需要谨慎应对,平衡好改革要求与公司稳定。 新《公司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次重大调整。根据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需在董事 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这一变革并非简单机构撤并,而是公司内部监督机制的重构。审计委员会将承担起原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同时发挥其在财务合规和风险控制方面的专业优势。 对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监管要求更加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申请首发上市的企业仍设有监事会或 监事的,应当制定调整计划,确保于上市前完成内部监督机构调整。 这意味着,未来资本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