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违规被警示 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收到监管警示对拓斯达影响几何?是否会影响拓斯达赴港上市?投资者是否可以发起索赔? 在公司筹划赴港上市的关键时期,工业机器人公司拓斯达(300607.SZ)却收到来自监管部门的警示 函。近日,拓斯达发布公告,公司收到了来自广东证监局的《关于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 丰礼、周永冲、谢仕梅、全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和深交所的《关于 对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以下简称《监管函》),警示和监管的内容主要围绕营业 收入核算、成本核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等五个方面内容。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这不是拓斯达第一次收到监管的警示,早在2021年,拓斯达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裁吴丰礼就曾因短线交易可转债被监管处罚。 新古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怀涛向记者指出,拓斯达的上述行为会直接损害市场诚信与投资者利益。公 司财务数据失真,包括收入、成本及资产减值计提不准确,导致其披露的年度报告无法真实反映经营状 况,误导投资者决策。 王怀涛表示,已有的负面记录可能削弱潜在投资者信心,影响发行估值和认购情况。投资者应重点关注 公司整改落实情况、后续监管结论、财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以及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