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消息,1月15日瑞茂通公开信息显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万永兴、总经 理胡磊、副总经理刘建辉、张菊芳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2日,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计金额达到应 当披露的标准,但是公司未及时披露,直至12月5日才披露债务逾期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