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更生,被判18年
最高法消息,2026年1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份 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对被告人章更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 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 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追缴在案的章更生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 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章更生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营 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 款授信、贷款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4064万余元。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时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在 明知有关单位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安排向相关单位发放巨额贷款,造成特别 重大损失。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更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章更生受贿数额特别巨 大,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