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

Search documents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以书面形式 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1 / 5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7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 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07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 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8,000 股;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4.5998 元/股。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 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 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汇报。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司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如下: 第一条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 察。 第四条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 初审意见;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 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 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 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应当在董事会 决议公告中披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43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编号:2023-03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36)。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10 月 21 ...
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7 09:43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7 楼接待中心 邮编:200041 27/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T. +86 21 5234 1668 F. +86 21 5234 1670 E. grandallsh@grandall.com.cn W. 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0 月 | 释 义 | | | 2 | | --- | --- | --- | --- | | 第一节 | | 律师声明事项 | 5 | | 第二节 | 正文 | | 6 | | | |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6 | | | |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主要内容 | 9 | | 三、结论意见 | | 11 |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江中药业、本公司、公司 | 指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江中药业: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27 09:4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 订稿)》的有关规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辞职等原 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 11 月修订稿)》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减去其持股期间取得的四次派息额后的金额回 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8,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 为 404,782.4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 响公司限制性股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09:43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3-10-19 09:5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分别收到 公司董事何行真先生、监事会主席罗文华先生、监事曾庆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到龄退休,何行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与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罗文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因个人原因, 曾庆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何行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辞职自辞职报 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上述董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截止公告日,何行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的辞 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的辞职报告 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监事会主 席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工作。在此之前,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将继续依 法履行其监事的职责。截止公告日,罗文华先生与曾庆梅女士未持有 ...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雷贝拉唑钠肠溶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2023-10-19 09:58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雷贝拉唑钠肠溶片通过仿制药 一致性评价的公告 药品名称: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剂型:片剂(肠溶片) 规格:20mg 注册分类:补充申请 申请人: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原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125 审批结论:本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二、药品相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晋城海斯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海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 监局")核准签发的雷贝拉唑钠肠溶片(20mg)(以下简称"该药品")《药品补充 申请批准通知书》,批准该药品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该药品的基本情况 三、同类药品的市场状况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最初由日本EISAI(卫材)公司首次研制成功,于1997年 首先在日本上市,随后分别在欧洲、美国、中国上市,其商品名称为波利特。经 查询,截止目前国内 ...
江中药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中药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08 09:36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定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下午 14:30 在江西省南 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 7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是 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 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出具。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