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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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10:47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 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五条 ...
君正集团: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Zhi Sheng· 2025-11-11 10:07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announced the resignation of three board members, Zhang Haisheng, Zhang Haixian, and Yang Donghai, along with their positions in related committees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9th meeting of the sixth board on November 11, 2025, where it approved the election of Liu Chunlei and Wu Guoqiang as candidates for the board of directors [1] - The company also approved the adjustment of senior management positions, appointing Wu Guoqiang and Wang Zhe as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and changing Zhang Hai's position from executive deputy general manager to deputy general manager [1] Company Actions - The company will hold a shareholders' meeting to elect the new board members, with their term lasting until the end of the current board's term [1] - The adjustments in senior management positions will take effect immediately following the board's approval [1]
君正集团:11月1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1 08:56
Group 1 - Junzheng Group (SH 601216) held its 19th meeting of the six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November 11, 2025, to review the proposal for revising the "Junzheng Group Board Secretary Work System"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Junzheng Group is as follows: Basic chemical raw materials manufacturing accounts for 40.67%, chemical logistics accounts for 29.45%, coking industry accounts for 15.5%, ferrous alloy smelting accounts for 7.85%, and electricity accounts for 5.43%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Junzheng Group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45.2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Prior to the arrest of Xu Xiren, chairman of Peking University Pharmaceutical, police had investigated the group's factory premises, with insiders indicating that the group's assets were disposed of and the whereabouts of substantial funds remain unclear [1]
君正集团:聘任吴国强、王哲为公司副总经理
Xin Lang Cai Jing· 2025-11-11 08:51
Core Viewpoint - The announcement highlights significant changes in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of Junzheng Group, indicating a strategic shift within the company [1] Group 1: Board Changes - Three directors, Zhang Haisheng, Zhang Hai, and Yang Donghai, have resigned from their positions due to work adjustments, but will continue to hold roles within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1] - Liu Chunlei and Wu Guoqiang have been elected as new board candidates [1] Group 2: Management Adjustments - Wu Guoqiang and Wang Zhe have been appointed as deputy general managers [1] - Zhang Hai's position has been adjusted from executive deputy general manager to deputy general manager [1]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 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 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备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海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不得违反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性规定买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 权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行为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履行股东义务,依规签署并恪守有关声明和承诺,不得隐瞒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身份,逃避相关义务和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控制地位 或者利用关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责 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 错,导致公司承担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和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 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 牟取不正当利益。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 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 ...
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1-11 08:4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意见;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