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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测检测(30001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1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1 个月以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 特定对 ...
华测检测(30001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1)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或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本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 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地控 ...
华测检测(300012) -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 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 和非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 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检测设备投资、实 验室基地建设、新检测方法/校准的研发投入、收购与检测业务相关的机 构等。 第四条 非主业投资系指: (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 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 投资; (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 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 资; (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 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 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 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 ...
华测检测(3000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1-11 12:17
| 【第十八条】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 | 【第十八条】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 | | --- | --- | | 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 | 事会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 | | 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 | 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董事 | | 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 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 | 全文"股东大会" | 统一表述为"股东会"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五条】 临时会议 | 【第五条】 临时会议 |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 |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 | 时会议: | | 时会议: |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 | 提议时; | |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 提议时; |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 | | | |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五)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 | | (三) 监事会提议时 ...
华测检测(300012) - 公司章程( 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1 | | |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1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6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5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5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8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财务 ...
华测检测(3000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 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至少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 3 年及以上,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 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 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 要求及和《华 ...
华测检测(3000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及持股变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 本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 券交易。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数据和信息的管理、网 上申报及定期检查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二)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 ...
华测检测(300012)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 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 第三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公司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 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六)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该类主体应当提供反担 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
华测检测(3000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 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暂缓、豁免披露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相关规定或 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 ...
华测检测(300012)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1 12:17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 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 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出以下重要提示: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