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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二分之一以上 独立董事有权提名委员 ...
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委员会成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 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 要说明。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委员会委员。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 ...
西典新能(6033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通 过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本 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准确性是指上报到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资料要准确,不得 有数据错 ...
西典新能(60331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 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条例》、《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的 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内审部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免,向董事会负责 ...
西典新能(6033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的规定,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 简称"信息")及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对公司股价或者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视同公司的重大信息,应当披露。控股子公司应当参照本制度建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
西典新能(6033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决策事宜,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反担保除外);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者 ...
西典新能(603312)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 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 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及其他在没 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公司关 ...
西典新能(6033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
西典新能(60331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公司《章程》第88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 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
西典新能(6033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4 09:4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避免及防范 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进行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 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包括全资,下同)子公司以 及本公司能够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 约束,直至此等信息公开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监管和内幕信 息知情人的档案登记工作。行政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