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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临精工(3004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 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监督和责任追 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 ...
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0:47
富 临 精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相关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富临精工(30043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 属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提高 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 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直接或间接持股比 例为 100%; 2、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 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 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司 ...
富临精工(3004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护 公司股东权益,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富临 精工股份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
富临精工(300432)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订本章程。 第二条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以整 体变更、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510700708956104R。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Fulin Precision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绵阳高端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邮编:621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9,760,242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 ...
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富临精工(3004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 ...
富临精工(3004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结合公 司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 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
富临精工(3004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4.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5.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 6.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一条 为规范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 息;本制度所称"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2.公司董事和董 ...
富临精工(3004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5 10:47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1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 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订本制度。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 租入或者租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