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天然气
icon
Search documents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9-27 07:34
2024 年 9 月 25 日,明再远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 理了股份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 12,750,00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银河证券,具体情况 如下: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明再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090,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7%;本次办理质 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后,明再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0,600,000 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29.0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4%。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明再远先生的通知,获悉明再远先生将其持有的 12,750,000 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并 将其质押给银河证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46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9-13 08:34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4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9 月 13 日(星期五)至 09 月 23 日(星期 一)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xintairq@163.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 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8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 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9 月 24 日上午 11:00-12: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 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张蜀 财务总监:陈建新 董事会秘书:刘东 一、 说明会类型 本 ...
新天然气: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3 08:34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 见。本法律意见书仅 ...
新天然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4-08-28 07:3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 了解和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传递、审议程序和披露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 明再远 张舰兵 廖中新 ...
新天然气: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27 09:3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明再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4,090,36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07%;本次办理质 押及解除质押业务后,明再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9,100,000 股,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33.95%,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4%。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3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质 | 已质 | | 未质 | | | | | 本次质押前 | 本次质押及 | 占其所 | 占公司 | 押股 | 押股 | | 押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进展公告
2024-06-25 10:41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8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性质变更暨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 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5 月 17 日为授予日,向 16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 139.9992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3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公司已就上述授予的 139.999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 ...
新天然气:收购新疆项目油气资源再上台阶,民营天然气全产业链龙头蓄势待发
Changjiang Securities· 2024-06-25 07:01
丨证券研究报告丨 | --- | --- | |----------------------------------------------------------------------------------------------------------------------------------------------------------------------------|-------| | 报告要点 | | | [Table_Summary] 6 月 23 日公司公告,拟通过境外全资下属公司佳鹰有限公司收购中能控股控制权以及共创投 | | | 控控制权,进而享有中国年代对喀什北项目的投资及勘探开发生产的石油合约权益。本次交易 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18.51 亿元。此次收购取得喀什北项目的投资及勘探开发生产的石油合约权 | | | 益;喀什北项目资源丰富,未来增长潜力巨大;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极大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和 盈利能力;通过"强链、延链和补链"战略,不断构筑和夯实"天然气全产业链化"。 | | | | | [Table_Author] 魏凯 王岭峰 司旗 SAC:S04905210800 ...
新天然气:新天然气关于变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2024-06-19 1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项目,聘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担任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已实施完毕,尚处于持续 督导阶段。 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信达证券出具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独立财务顾问主办 人的函》,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文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 易项目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信达证券现委派李佳伦先生接替刘文选先生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的独 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谢文森先生和李佳伦先生。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2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项目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新天然气: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天然气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49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天然气"或"公司")委托,指派孔非凡律师、刘励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 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 次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我们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r家嘴环路 958 号华能联合大厦 35 楼 neng Union Tower 958 Luijaz gh ...
新天然气: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4-05-17 10:47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 | | 获授的限制性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 | 占授予时股本总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股票数量 |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 | (万股) | | | | 张蜀 | 董事、总经理 | 10.00 | 7.14% | 0.02% | | 严丹华 |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 9.00 | 6.43% | 0.02% | | 张舰兵 | 董事 | 9.00 | 6.43% | 0.02% | | 龚池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9.00 | 6.43% | 0.02% | | 张新龙 | 董事、副总经理 | 6.00 | 4.29% | 0.01% | | 陈建新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 | 5.71% | 0.02% | | 王冰 | 副总经理 | 6.00 | 4.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