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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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证券时报· 2025-05-01 05:03
全国新规 2025年5月起施行 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身份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1日起施行, 明确因成员生育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确 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成员结婚、收养或者因政 策性移民而增加的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当确认 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反制不公平待遇 《国务院关于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的规定》5月1日起 施行,明确对外国国家以知识产权纠纷为借口对我国进行 遏制、打压,对我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等,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采取相应反制和限制措施。 规制预付式消费 破除"霸王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右十问题的解释》5月1日起施行,明佛收款个返、去 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应依法认定无效,身体健 康原因可作为消费者退款理由。 墙加延保、回收等 售后服务类型 新版《消费品售后服务方法与要求》国家标准5月1日起实 施,增加配送、延保服务、产品回收等售后服务类型,引入 远程诊断、智能客服、直播教学等数字化服务方法。 规范线上、线下 无理由退货服务 国家标准《售后服务 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5月1日起实 施,明确 ...
谁应享受成员权益、谁要排除在外?专家解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Nan Fang Nong Cun Bao· 2025-04-30 08:34
谁应享受成员权 益、谁要排除在 外?专家解读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 法_南方+_南方 plus 长期外出务工 的"空挂"户、高 收入人群、出嫁 女、公职人员能 享受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成员权益 吗?"新媳妇"等 新增人口的成员 身份又当如何认 定?如何避 免"两头 占"和"两头 空"? 2025年5月1日 起,《中华人民 共和国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法》 (以下简称 为"新法")正式 施行。成员是农 素:一是户籍在 或者曾经在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二是与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形成稳 定的权利义务关 系;三是以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集体所有的土 地等财产为基本 生活保障。 这些条件应当如 何理解和衡量? 村集体经济组织 最核心的要素, 新法中对此的相 关规定引发社会 各界关注。 按照新法第11条 规定,成员认定 需具备三个要 按照规定,哪些 人应当具备成员 资格,哪些人又 当被排除在外? 南方农村报记者 采访了中共中央 党校经济学部教 授徐祥临、北京 千千律所妇女土 地权益项目负责 人林丽霞,两人 从政策与法律角 度进行了分析。 过去缺乏相关法 律 成员资格与权益 纠纷难以厘清 成员身份界定关 系到村民的切身 利益,是基层 ...
5月新规提前看 事关婚姻登记、住宅、预付式消费及个人信息权益
Xin Hua She· 2025-04-30 07:26
5月新规提前看 事关婚姻登记、住宅、 预付式消费及个人信息权益 新华网 0:00 / 1:18 新华网北京4月30日电(记者 卢俊宇)5月起,一批新规将落地。一起来看,哪些与你有关?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落地 "好房子"有了"硬杠杠" 《住宅项目规范》将于5月1日起施行。《规范》规定新建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米,厨房不小于3.5 平方米,4层及以上住宅设置电梯;提高了墙体和楼板的隔声性能;提高了户门、卫生间门的通行净 宽;提高了阳台等临空处栏杆高度;要求公共移动通信信号覆盖到公共空间和电梯轿厢内;要求空调室 外机安装在专用平台;规定了不同气候区供暖、空调设施设置要求等。此外,该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婚姻登记实行"全国通办"领证不需要户口本 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 收取费用。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 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监督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自5月19日起施行。 ...
保障外嫁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法治聚焦)
Ren Min Ri Bao· 2025-04-29 22:3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针对其在市场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法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依照本法登记,取得特别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履行职能相适应的 民事活动""不适用有关破产法律的规定""可以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与设立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 主体"等。 "这相当于在法律上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之后成立的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上了户口。"中国 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中,绝大部分为集体土地等资 源,主要以承包、流转等方式落实到农户等经营主体。这部法律在充分保护集体财产的基础上,也为资 产较多、经济实力较雄厚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发展壮大的新路径,有利于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 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 在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方面,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照新介绍,一方面,对于长期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对集体作出贡献的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定其可以参与收益分配、享 受集体服务和福利等;另一方面,规定可以探索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产参股 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 ...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Jing Ji Ri Bao· 2025-04-17 22:08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 度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框架体系,各地积极探索实践,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与农民 增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如何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 进行研讨。 稳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我国是在怎样的背景下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出台了哪些政策推进发展? 何安华(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乡村发展与城乡关系研究室主任):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 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过去,一些地方集体经营性资产归属不明、经营收益不清、分配不公 开、成员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弱等问题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的功能不强。2015年,我国在29个 县(市、区)推进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首次提出"新型集体经济"概念,明确要求"逐步构建归属清 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