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从业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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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纤: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2 14:3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化纤"或"公司"或"上市公司") 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南京工艺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京工艺")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南京工艺100%股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就独立 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 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不 存在未批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的说明,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务顾 ...
希荻微: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3-31 11:3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接受希荻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作为其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以下简称"《廉洁从业 意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 见。 一、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必备的证券服务机构。除前述证券服务机 构外,公司直接或间接聘请境外律师事务所方氏律师事务所、Hanson Bridgett LLP、28 Falcon Law Corporation、长江律师事务所、LAW FIRM JANKANG、 Concord&Sage 出具了境外法律意见书;此外,公司聘请北京大象无形咨询顾问 有限公司提供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并聘请北京荣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