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

Search documents
福莱新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 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 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