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产处置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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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 | 企业房产处置相关税费热点问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5 10:4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单位部分厂房闲置,是否符合免征房产税政策? 不符合。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 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 产。 虽然厂房处于闲置状态,但不在免纳房产税范围内,不能免除纳税义务。 我单位原承租房产用于生产经营,又将该房产部分转租给其他单位,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答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 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 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单位承租后又部分转租,承租人不是房产所有者,无需缴纳房产税。 来源山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