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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再收罚单:因牟取不正当利益,东莞中心支公司被罚13万元
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披露最新行政处罚信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存 在利用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行为,被处以13万元罚款。 11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东莞监管分局披露最新行政处罚信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利用保险 业务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行为,被处以13万元罚款。与此同时,时任该中支副总经理的朱维江也因相关责任,受到警告 并罚款4.5万元。这已是阳光人寿及其下属企业近一个月内收到的又一张罚单。 从监管披露信息来看,阳光人寿的违规行为并非个例,而是呈现出多样化、多频次的特点。综合各类行政处罚信息,该公司已查实的 违法违规情形包括欺骗投保人、编制提供虚假报告资料、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 险费率等。 天眼查显示,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阳光保险集团旗下核心成员企业,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 业为主的企业。 【责任编辑:王弘晢 】 | 序 | 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 | 作出决定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