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
icon
Search documents
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中国驻韩使馆提醒:勿携带攻击性器具
Huan Qiu Shi Bao· 2025-09-01 23:01
据韩国警方统计,"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实施后的100天内共发生222起相关案件,警方累计抓获218 人。涉案人员中近半数为50岁以上群体,约三成在醉酒状态下持械。值得注意的是,已有部分外国人在 韩因违反该规定被立案调查。 针对这一法律动态,中国驻韩国大使馆9月1日发布提醒,敦促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谨慎对待相关法律, 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可能被视为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职业或生活需要,应妥善保管,避免显 露,以免触法。 【环球时报驻韩国特约记者 黎枳银】据韩联社报道,2023年首尔地铁新林站和京畿道书岘站相继发生 持械杀人事件,引发社会恐慌。然而,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针对此类行为仅能适用"特殊威胁罪""非 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或"藏匿凶器罪"等条款。由于这些条款存在处罚门槛偏高、适用对象范围有限、 刑罚力度过轻等明显局限,因此难以在危险行为早期阶段实现有效干预。为堵住这一法律漏洞,韩国国 会今年3月表决通过《刑法》修订案,新设"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 修订案自今年4月8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凡无正当理由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 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感的,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处以 ...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性器具
Yang Shi Wang· 2025-09-01 01:40
央视网消息: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公众号消息,今年,韩国国会修订《刑法》,新增"公共场所 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购买后携带等),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 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 以下罚款。新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 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应急服务热线:+86-10-12308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2-755-0572 领事保护与协助邮箱:seoul_lb@csm.mfa.gov.cn 驻釜山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4-722-8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