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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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科技: 乐鑫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要包括其履行职责及行使职权的情况、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等。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 1 次会议;2 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 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 审计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