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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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广东出新规→
Nan Fang Nong Cun Bao· 2026-01-04 13:01
问题的时间界 点,以2022年8 月1日作为处理 集体建设用地不 动产登记历史遗 留问题的时间界 点。《若干意 见》自2026年1 月30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 化解农村不动产 登记历史遗留问 题,广东出新规 →_南方+_南方 plus 近日,广东省自 然资源厅、省农 业农村厅联合印 发了《广东省自 然资源厅 广东 省农业农村厅关 于妥善处理农村 不动产登记历史 遗留问题的若干 意见》(以下简 称《若干意 见》),以切实 保障农民住宅财 产权和宅基地使 用权为目标,以 权属无争议为前 提,分类施策妥 善处理农村不动 产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 《若干意见》明 确了申请登记范 围和申请登记主 体,以2020年3 月23日作为处理 农村宅基地不动 产登记历史遗留 《若干意见》针 对宅基地、集体 建设用地的不同 情形分类提出了 指导意见,其中 包括宅基地上房 屋超规、集体建 设用地无权属来 源材料等情形, 并创新提出了宅 基地登记"三级 审核确认"处理 原则、集体建设 用地"按现状登 记"等处理原 则。 记申请主体原则 上为本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或 本村村民,有下 列情形之一,也 可作为申请登记 的主体: 1.本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