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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企业购进设备器具,这五类情形不得一次性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2 15:2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限于企业通过货币购进或自建方式取得的符 合条件的资产。纳税人购进或自建的房屋、 建筑物、无形资产,不得享受一次性税前扣 除政策。 IIIIIIIIIIIIIIIIIIIII 单位价值超过标准 纳税人购进或自建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 设备器具,不得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部分企业为享受优惠政策,违规对购进设备 器具进行拆分。比如,有的企业将合同或发 票化整为零,对买卖合同、购销发票进行拆 分,将单件大额资产人为拆解为多个500万 元以下不具有独立使用功能设备器具,并分 别一次性税前扣除。 非货币形式购进 纳税人以非货币形式(如无偿划拨等)购 进的设备器具,不得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 // 虚假购进 纳税人以关联交易等方式虚增的设备器具, 或未实际购进设备器具,不得享受一次性税 前扣除政策。 IIIIIIIIIIIIIIIIIIII 未进行纳税调增 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可能会产生税会差 异,后续年度,未相应进行纳税调增。比 如,享受优惠后,持有期间少计纳税调增金 额;处置资产时,少计纳税调增金额,未足 额确认所得。 N 3 | 政策。 4 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