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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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能否享受海南自贸港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Sou Hu Cai Jing· 2025-05-16 08:2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对 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海 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 年第4号),明确了该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执行事项。结合这两个文件的规定,可以总结出享受15%优 惠税率的企业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企业要注册设立在海南自贸港。 第二,企业要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60%以上。 编者按:今年上半年,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针对公司制创投企业涉嫌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开始实 施风险应对措施。截止目前华税接到的企业咨询显示,被指摘违规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15%税率以及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15%税率这两项优惠政策,违规的原因均是创投企业 未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备案,不具有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资格。以未备案为由否定 创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资格明显欠缺清晰准确的税法依据,难以自圆其说。本文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