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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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22亿日元合同纠纷案获裁决,中村超硬被判赔违约损失
Ju Chao Zi Xun· 2025-05-22 03:29
5月21日,三超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送达的《部分裁决》,该裁决日期为2025年5月15 日。仲裁庭核心裁决如下: 1、被申请人因未通过《备忘录》下的切割测试,构成对《主合同》(经《主合同变更协议》修订)及《备忘录》违约; 2、《主合同》《主合同变更协议》《备忘录》和/或其他相关协议于2021年9月27日因被申请人违约行为而有效解除,但不具有溯及力; 3、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因其违约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利息,具体金额由仲裁庭进一步评估和确定; 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江苏三超与中村超硬进行了多轮交涉,要求中村超硬尊重客观事实和相关法律,承担履约义务和违约责任,推 动双方通过商业谈判解决争议,但均无果。 为维护江苏三超的合法权益,江苏三超根据《设备买卖合同》《技术许可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请求判令 中村超硬向江苏三超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共计9.9亿日元(合人民币64,701,931.53元)及利息;请求判令中村超硬向江苏三超支付直接损失 19,766,134.97元人民币及利息;请求判令中村超硬向江苏三超支付利润损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