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盘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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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综改试点再升级!闲置土地处置将迎来更多“深圳经验”
证券时报· 2025-06-19 14:39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 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被认定为闲 置土地。去年6月,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官网发布的《闲置土地信息公开表》显示,深圳市存在近100宗闲置土地。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意见》虽未提及具体改革措施,但为闲置土地处置指明了方向,土地资源相对有限的深圳开发强度已经很高,在用地需求不断增长的当 下,急需激发闲置低效用地效能。 对于地少人多的深圳,产业项目用地保障、闲置土地盘活都有着重大意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出改革闲置土地处置 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与此同时,《意见》还提出,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 (深圳一处闲置用地 吴家明/摄) 责编:李丹 校对: 祝甜婷 版权声明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