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零申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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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些情形增值税不能按零申报处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1-27 01:2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销售收入 但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 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 过30万元,下同)的,享受免征增值税 优惠政策。但不能按零申报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 应税销售行为 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当合计月销 售额≤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30万 元)时,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 填写在申报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售收入, 但有进项税额并已勾选抵扣, 不能按零申报处理 一般纳税人经营当期没有销售收入 但取得了增值税进项税额且已经做了勾 选抵扣处理,如果增值税申报表全部栏 次按 0 填报,可能会导致已经勾选的进 项税额无法用于抵扣税款。 3 正确处理方式是 在 申 报 表 对 应 的 销 售 额 填 写 "0",并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 填入申报表,从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 在下期进行抵扣。 // 预缴税款并开具发票不能按 零申报处理 2 3 支持单位:新疆税务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