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三项基金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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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 放管结合强化企业财务管理
Jing Ji Ri Bao· 2025-06-30 22:08
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 知》),就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外商投资企业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财务处理相关规定。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 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对作为出资的非货 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上述规定的具体财务管理要求需进一步明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 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对 于2025年1月1日5年过渡期满后,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根据废止前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法律法规提取 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亟需进一步明确。 为落实上述法律要求,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通知》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在公司法允许使用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基础上,对弥补范围、时间、依据、程序等作出财务规范。明确可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 公积金范围,将可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金限定为 ...
财政部: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需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
梧桐树下V· 2025-06-29 05:40
《通知》要求:使 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 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公司债权人对其债务风险合理评估。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在履行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时,在财务报表附注的"未分配利润"项下单独披露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数额。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局,各中央管理企业: 文/梧桐小编 6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 负责人就《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答记者问。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在公司法允许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础上,对弥补范围、时间、依 据、程序等作出财务规范。二是在公司法明确股权、债权出资合法性的基础上,强调企业接受非货币财产作价 出资时发挥资产评估和内部治理作用,并提示企业充分关注可能影响资产权益实现的各类因素。三是在外商投 资法明确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三项基金 的财务处理要求 2023年12月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