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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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16 08:4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激活乡村创业就业活力 享受主体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 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 增值税。每月可退 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 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 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 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 准的4倍确定。 一个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 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 不足退还的可结转 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 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 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享受条件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户 增值税即征即退 片图 1.纳税人(除 盲人按摩机构 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 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不少于10人 (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 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