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发行

Search documents
交通银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3 12:4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致: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交通银行"或"公司")委托,作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编报规则第 12 号》 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 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 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除本法律意见书另有说明外,本所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交通银 ...
华光胶囊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
Sou Hu Cai Jing· 2025-04-09 20:37
来源:金融界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均严格按已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用途使用。具 体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总额 11,000,000.00 元,发行费用 238,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10,762,000.00 元,利息收入 9,042.13 元。用途包括补充流动资金-支付供应商款项 4,604,042.13 元、补充流动资金-其 他(中介机构费用)167,000.00 元、偿还银行贷款 5,000,000.00 元、项目建设 1,000,000.00 元。注销专 户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元。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鉴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协议随之终止。 2025年4月10日,浙江华光胶囊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相关股票定向发行议案,并于当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确认, 公司此次发行 2,200,000 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 ...
新三板《新三板挂牌审核案例汇编》.pdf
梧桐树下V· 2025-03-27 12:22
新三板挂牌审 核案例汇编 梧桐博官 BUTTONWOOD TREE an J. How J. B 新三板挂牌审 查制度及审核 关注要点解析 全国股转系统 定向发行、并 购重组制度及 相关案例解析 1.《新三板挂牌审核案例汇编》部分内容预览 第一章 股权合规性 一、股权代持 申请挂牌公司股权代持可能导致股权纠纷、股东人数超 过 200 人相关的非法公开发行等问题,从而不符合"股权明晰、 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公司应在申报前 解除或还原股权代持。 (一)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 某申请挂牌公司于 2023年12月申报挂牌,申报报告期 为 2021 年、2022年、2023年 1-6月。 1.股权代持的形成与解除 2017 年 12月公司以 3 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时,王某代 A 集团、何某持有公司 1,000万元出资额,代持双方已签署 书面代持协议。其后,前述代持关系未发生变化。 2023年5月,A集团与王某、何某签署《股份代持解除 暨股份转让协议》,A集团以 10.83元/股的价格受让何某委 托王某代持的公司 60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根据公司净资产 及前一轮外部投资者入股估值情况协商确定;王某将 ...
新三板《新三板挂牌审核案例汇编》.pdf
梧桐树下V· 2025-01-22 15:56
梧桐博官 BUTTONWOOD TREE an J. How J. B 新三板挂牌审 查制度及审核 关注要点解析 新三板挂牌审 核案例汇编 全国股转系统 定向发行、并 购重组制度及 相关案例解析 1.《新三板挂牌审核案例汇编》部分内容预览 第一章 股权合规性 一、股权代持 申请挂牌公司股权代持可能导致股权纠纷、股东人数超 过 200 人相关的非法公开发行等问题,从而不符合"股权明晰、 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挂牌条件。公司应在申报前 解除或还原股权代持。 (一)股权代持形成及解除情况 某申请挂牌公司于 2023年12月申报挂牌,申报报告期 为 2021 年、2022年、2023年 1-6月。 1.股权代持的形成与解除 2017 年 12月公司以 3 元/出资额的价格增资时,王某代 A 集团、何某持有公司 1,000万元出资额,代持双方已签署 书面代持协议。其后,前述代持关系未发生变化。 2023年5月,A集团与王某、何某签署《股份代持解除 暨股份转让协议》,A集团以 10.83元/股的价格受让何某委 托王某代持的公司 600万股股份,转让价格根据公司净资产 及前一轮外部投资者入股估值情况协商确定;王某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