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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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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9 12: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下设 的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者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 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委员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议事,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相关规则)和《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与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全部应为非执行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在符合本条规定的前提下,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委员 会成员。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