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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状告“四川芬达”,模仿明星的法律底线在哪
Xin Jing Bao· 2025-04-03 06:20
3月24日,"杨坤状告模仿者四川芬达"第一次开庭,当庭未宣判。 2025年3月10日,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发布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 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者蒋某和李某,诉讼要求 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上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蒋某与李某二人自2021年涉足自媒体,2024年开始转型模仿秀。李某自称阿坤,负责模仿; 蒋某站在一旁,负责烘托气氛。 在视频中,"阿坤"说自己是"中国好声音"的知名导师,常常提到自己"开过32场演唱会",多次用夸张的语言和肢 体动作模仿杨坤,改动杨坤的歌词,两人甚至频繁在视频中提到杨坤和一位知名歌手之间的恩怨。 蒋某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并非恶意模仿,因为从未提及谁的名字,"长相和声音是父母给的,像谁我们也没办 法,此后将不再制作模仿秀内容。" 但许多人对此并不买账。评论区刷屏的意见认为:"这哪里是模仿?简直是人身攻击""原来以为是杨坤心眼小,看 完才知道是杨坤告晚了。" "明星状告模仿者",在法律界也引发关注。北京伟睿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