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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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27 10:59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 普惠性、区域性政策中支持制造业发展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享受主体 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 享受内容 1.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 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 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 片图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者学习 参考之用,并非实际办税费的标准,欢迎交流学习,共同分享学习经验成果。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至 2025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所有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均可享受。 2.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 18(含)至 23 个月的统筹地区和 24 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的企业,可按规定的费率下调 比例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