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异化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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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创精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0 16:0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 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差异化权益分派")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公司股权 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8,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申请日(2025 年 ...
奥翔药业: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9 16:25
北京海润天守律师 所 =务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 的法律志见书 =项 中国 ? 北京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号 广播大Ⅱ s/9/10/13/17层 闫廴话 : (① 10) 65219696卡 宁 (010) 88381869 =∶ 海润天蜜徨 J币 事务所 HA丨 RUN LAW FlRM 二 0二 五年六月 北京海润天字律师亭务所 关于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 异化权益分派 亭项的法律意 见书 致 :浙 江 奥翔药 业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以 下简称 《公 司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 " 证 券 法 》(以 下简称 《证 券 法 》")、 《上 市公 司股份 回购 规 则 》(以 下简称 "《回购 " 规 则 》 )、 《L海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公 司 自律 监 管指 引第 7号 —— 回购 股 份 》 (以 下 " " 简称 《监 管指 引第 7号 》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所股 票 上 市规 则 》 (以 下简称 "《上 " 市规 则 》 )等 相 关法 律 、法规 及规 范性文件 的规 定 ...
京源环保: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6:19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04-00009 号 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京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 订)》(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 ...
歌力思: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力思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0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 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下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所在进行法 律审查时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有副本与正 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 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做出判 则》 《上 ...
映翰通: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6 16:1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本保荐机构"或"保荐 机构")作为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映翰通"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映翰 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 派")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 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编号:2024-02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
键凯科技: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6 16:14
Group 1 - The legal opinion is issued regarding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related to Beijing JianKai Technology Co., Ltd.'s 2024 annual profit distribution [1][2]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1.50 RMB (including tax) for every 10 shares, with a total of 60,650,700 shares, excluding 147,914 shares held in the repurchase account [4][5] - The total cash dividend to be distributed amounts to approximately 9,075,417.90 RMB (including tax) [4][5] Group 2 -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is based on the total share capital minus the shares in the repurchase account, resulting in 60,502,786 shares eligible for profit distribution [5][6] - The reference price for ex-rights and ex-dividends is calculated based on the previous closing price and the cash dividend, with minimal impact on the share price [6] - The legal opinion concludes that the differentiated equity distribution complies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ensuring no harm to the company or shareholders [7]
司南导航: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2 16:3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南导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对司南导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不低于 截至 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回购已经执行完毕,实际回购股份 1,157,954 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回购规则》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 ...
赛微微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4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广 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就赛微微电差异化 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公司以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数后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
阿特斯: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4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常监管要求,对阿特斯本次差异化 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42 元/股(含),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 ...
华海药业: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1 16: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药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之第五号《权益分派》 等规定,对华海药业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 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注销等致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