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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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快评︱海印股份和珈伟新能控股股东爽约被警示,强监管并及时追责才能守住市场诚信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5-22 03:33
这类"忽悠式增持"并非新鲜事。个别股东或董监高通过发布增持公告来制造利好,以此稳定或推高股 价,待市场反应之后却不兑现承诺。投资者若据此买入股票而蒙受损失,相关方的行为将不仅仅是道德 层面的失信,更可能构成误导性陈述,进而演变为实质性的证券侵权。正如金力泰(300225)一案所 示,法院认定董监高的增持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并依法判令赔偿投资者损失,已释放出"违法必担 责"的强烈信号。 每经评论员 贾运可 近日,广州海印实业集团(以下简称海印集团)和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 赋)因未履行增持承诺,分别被广东、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这种"承诺时信誓旦旦,履行时不了了 之"的行为,不仅涉嫌误导市场和投资者,更触碰了证券市场的诚信底线。此前上海金融法院的判例已 表明,承诺增持却未履约者,可能面临实实在在的赔偿责任。 据披露,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海印集团在承诺增持海印股份(000861)(已退市)不少于5000万元、不 超过8000万元后,最终只增持了1346.42万元,连下限都未达到。同样是控股股东,阜阳泉赋则更为极 端,其计划增持不低于6000万元珈伟新能(300317)(SZ300317,前收 ...
承诺增持未履约,证监局出手!
券商中国· 2025-05-22 01:08
忽悠式增持再现? 近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该公司此前公告拟增持海印股份股票5000万元到 8000万元,但实际仅增持了1346.42万元,没有履行增持承诺。深圳证监局也对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警示函,该公司承诺增持珈伟新能6000万元,实际未增持。 据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规定,承诺人违反承诺的,由中国证监会 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监管措施,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记者注意到, 也有的忽悠式增持被投资者起诉,且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 承诺增持8000万元,实际增持1346.42万元 5月19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对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2024年6月19日,海印股份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 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维护投资者利益、提振投 资者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 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