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登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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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Jing Ji Guan Cha Wang· 2025-12-02 10:17
经济观察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宁波市放宽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施办 法》。其中提出,允许集中办公场所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但集中办公场所应当符合多个经营主体共 同开展日常办公的合理需求。对从事软件开发、文化创意、动漫设计等以创意、智力服务为主且对周边 环境基本没有影响的行业,允许将住宅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