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储能产业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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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型储能项目产权强制登记托管,产权证纳入电力市场准入条件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10-21 02:39
文 |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10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储能项目产权登记流转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指出,对自治区范围内新建和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开展储能产权"一地、一码、一证"的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统一登记托管并建立储能 产权项目数据库。 管理原则方面,意见稿指出: 1.区内全覆盖。 自治区范围内新建和已投运的新型储能项目产权 实行强制登记托管 ,邻近省区储能项目可自愿参加登记托管。 2.监管无死角。 通过建立新型储能项目产权统一登记托管机制,对储能项目的增量、流量、存量进行统一管理。 确权登记管理方面: 专业机构通过网站、APP等信息渠道,公开披露新型储能产权相关信息,并定期推送自治区相关部门,为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原文如下: 新型储能主体须将储能项目通过自治区储能产权登记系统报备,获取新型储能产权统一登记编码, 明确标示"拟建""在建""竣工"等建设进度相 关情况 ,完成初始登记。新型储能项目 初始登记编码 是 获取储能产权证和通过项目备案的必备要件之一。 已完成初始登记的储能项目在竣工验收60个工作日内,由新型储能主体通过自治区储能产权登记系统向专业机构提交确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