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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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教培机构监管合规指引:严禁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
Feng Huang Wang Cai Jing· 2025-11-14 00:41
11月13日,新黄河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该厅发布《山东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跨部门综合监 管"一业一册"合规指引》。 人员配备与资质上,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并 对不同年龄段、不同培训类型的师生配比提出具体要求。严禁聘用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人 员)及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所有教学人员的基本信息、资质证明必须在场所及平台显著位置公示。 财务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强调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必须全部进入专用托管账户,并全面纳入全 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行监管。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或时间 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明确了具体的退费时限和规则。 此外,细则还对培训材料的编写、审核、选用与备案,以及广告宣传的真实性、规范性提出了明确要 求,不得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严禁在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居民区刊播广告,严禁利 用学校、教材等变相发布广告。 新黄河记者:薛冬 细则主要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中 小学生开展线上线下(300959)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课程培训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