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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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市监罚〔2026〕27号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24 14:11
(民勤)市监罚〔2026〕27号 罚款 处罚依据 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处罚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 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 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的规 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违法经营总额30%的罚款284.40元。 浏览:2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
托县市监处罚〔2026〕15号
Xin Lang Cai Jing· 2026-02-24 14:11
托县市监处罚〔2026〕15号 浏览:1次 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托克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6年02月11日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 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变更: 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
关于《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一日在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沈庆怀
He Nan Ri Bao· 2025-12-22 23:27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 称《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维护烟 草市场秩序,促进烟草业高质量发展,对条例修订是十分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和建 议。一审后,法制委员会会同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省司法厅、省烟草专卖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 村厅、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郑州海关、河南中烟工业公司和部分专家学者,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 的审议意见,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 稿),发送省直有关单位、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同时,在河南人大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 会各界意见建议,并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平台发送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梳理,通过基层立 法联系点数字化应用平台反馈修改意见12条,采纳1条。同时,到洛阳、南阳等地进行了实地调研,召 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在此基础上,法制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对《条例(修订 草案)》又进行了认真研究修改。11月10日,法制委员会召开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