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icon
Search documents
运输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道路货物运输”,是否可以享受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16 01:48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 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规 定: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对物流企业自有 (包括自用和出租) 或承租的大宗 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 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二、本公告所称物流企业,是指至少从事仓储 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 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 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 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本公告所称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同一仓 储设施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目主要储 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 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 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 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 来源山西税务税宣速递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温馨提醒:蓝色柳林财税室为非官方平台,是由编者以学习笔记形式建立的平台,所有笔记写作记录的文章及转发的法律法规仅供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