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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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07-01 11:42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感受度,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企业排污 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效能、强化惠企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优化涉企监管执法模式等措 施。 《实施方案》明确,在严格实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础上,对全市范围内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单项年新增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以及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和集 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单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量小于0.5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指标来源说明, 由项目所辖区政府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并纳入台账管理。市重大建设项目新增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 标可在全市范围内统筹。 《实施方案》还提出,对临港新片区范围内和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产业单项主要污染物年新增量为 0.5吨至1吨,且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建设项目,以及位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 范区且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建设项目,其新增总量指标可在环评审批阶段实行容缺受理,由建设单 位承诺在项目投产前完成提交指标来源说明。 此外,《实施方案》要求提高绿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