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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噪声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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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噪声归公安管!真正落地见效还要“三跟上”
三是执法力度要跟上。公安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应提前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专业培训,重点围绕噪声污染 的现场取证、技术判定和规范执法等内容。要建立高效的投诉响应机制,确保接警及时、出警迅速、处 置依法。执法工作既要坚持原则,也要把握分寸,更需体现人文关怀。应制定分类处置指南,对初犯且 情节轻微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对屡教不改、严重扰民的,则要坚决依法处理,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增 强法律威慑力。同时,应将噪声治理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工作考核体系,建立问责机制,确保执法责任落 实到位。 有效治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新法的出台为推动声环境质 量改善提供了重要契机。因此,各职能部门应把握契机、主动担当,为人民群众创造宁静、和谐的生活 环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 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 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