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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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40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 号 电子 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 话 Tel.: 86-10-5769-5600 邮政编码:100020 传 真 Fax: 86-10-5769-5788 Beijing 100020, PRC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致: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中 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与表决和召集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他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的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