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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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搭桥”串通投标,深圳两人锒铛入狱
Nan Fang Du Shi Bao· 2025-06-21 10:25
南都讯记者吴灵珊通讯员张建国投标人负责人向招标人负责人行贿15万元,两人串通招投标信息,最终 成功中标。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两被告人犯串通投标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刑罚,并处罚金。 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近期公布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仉某原为某高等学校条件保障部劳动合同制行 政职员,负责消防安全和房产管理,其职责包括学生公寓家电的采购业务。2022年、2023年,在该校三 个采购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被告人仉某在先后收取被告人方某某共15万元后,在本单位正式发标前将所 负责招标项目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了方某某,并将方某某提供的产品参数等重要招标信息列入招标文件。 方某某所在公司因此成功排挤竞争对手,顺利中标上述三个项目,合计金额近154万元,方某某从中获 利合计18.7万余元。 法官说法: 本案庭审中,关于两被告人之间的15万元往来款项是否属于贿赂款成为争议焦点。虽然两被告人均称其 为借款,但二人并未签订任何借据,没有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也无任何证据可证明仉某曾发生过还款 行为。被告人仉某也承认其虚构了家人生病的事实向方某某借钱用于偿还旧债,且其明知与被告人方某 某有业务关系需要避嫌,但仍向方某某"借款"并通过第三人账户走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