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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出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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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年财务造假!A股现两例重大违法退市案
11月25日,*ST苏吴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苏吴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2018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当事人处以不同程度罚款。 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11月26日 起停牌。 11月25日,*ST苏吴与*ST东通两家A股上市公司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多年财务造假双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红线。 一日之内两家公司因财务造假被依法从重处罚,既彰显监管"零容忍"执法决心,也标志着资本市场"出清"机制正在加速净化市场生态。 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已有13家公司因为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触及(或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创历年新高。分别是 *ST卓朗、*ST普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