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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事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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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银行监事长
■上证深一度 ◎记者 张骄 运行近30年的银行监事会制度,正走向终章。 近日,浙商银行公告称,郭定方辞去监事长、职工监事等职务。同期,杭州银行公告称,王立雄辞去监 事长等职务。辞任后,他将继续担任杭州银行党委委员,其副行长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安排,上市公司需在2026年前取消监事会。兴业银行、兰州银行、浦发银行等十余家银 行已于12月密集公告不再设立监事会。 这一系列变动源于顶层法制重塑。随着新公司法及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配套制度落地,银行业的公司 治理效能改革,正从纸面走向现实。以往与董事长、行长并称"三长"的监事长逐步"消失",监督职能由 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接棒。 法规政策为改革铺路 2024年7月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为金融机构治理结构提供了全新"选项"。 新公司法明确,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 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监事会作为公司必设机构的法定要求。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告诉上海证券报记者,新公司法作为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确立了 全新的公司治理框架。它推动了内部监督机制的优化,允许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