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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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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八一建军节丨这份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请收好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01 08:3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小编整理了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和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吧! 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吸纳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年内 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 依次扣减 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 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小贴士: 山西省限额标准 9000元 。 二 随军家属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年内免征 增值税。 一 退役士兵 (一) (二)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 3年(36个 月,下同)内 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 依次扣减 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 ...